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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法与程序法相结合的分步骤裁判思维实体法与程序法的分步骤的裁判思维是企图将实体法与程序法结合起来,寻找一种只要按步骤操作就能正确裁判 ,一种能适用各种案件的裁判方法。 这种裁判思维的典型代表是原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邹碧华的《要件审判九步法》,其思想的来源是我国台湾王泽鉴的《法律思维与民法实例》、杨立新教授的《民事裁判方法》、许可的《民事审判方法——要件事实引论》。 这种裁判思维其基本的思路是以当事人的请求权基础为出发点,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寻找请求权的基础规范,并根据该规范要件进行事实认定与裁判,例如,他的九步法依次为:1、固定权利请求——2、确定权利请求基础规范——3、确定抗辩权基础规范——4、基础规范构成要件分析——5、诉讼主张的检索——6、争点整理——7、要件事实证明——8、要件归入——9、作出裁判。 这一思维方法的假定前提是,案件可以分步骤依次进行。只要按步骤作业,就能找到裁判案件的正确的方案。但是,正如德国法学家吉恩施说“法官的眼光应当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流连往返”,裁判案件并不是简单的一本道,而是复杂的衡量过程。 这种方法对简单案件是可行的,对于复杂案件的理清思路有一定的帮助,但帮助不大。邹碧华是从案件管理的角度设计的方法,因此,这种方法好处是有利于案件管理。对于律师或者当事人而言,这种方法有利于理清案件的思路;也是一种很好的论证方式与论证顺序。 北京哲茂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建外SOHO西区18号楼1005 联系电话:010-65206308、18515536508 |